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文 件
晋税协发[2022] 14号
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和《民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结合中税协制定的《关于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专项工作方案》,现将《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结合中税协《关于在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中税协[2022]54号)一并贯彻落实。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并于8月31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邮箱:sxszcswsxh@163.com。
联系人:李煜 13934518917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组织上下成体系自查自纠和接受检查准备专项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发改价格[2022]964号和民发[2022]53号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全面细致梳理相关政策依据,认真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全力实现有效整改和规范管理。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有序有效推动自查自纠工作顺利实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张澎湧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长
副组长:贾志坚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赵 喜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副会长
办公室主任:刘玉文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长
成 员:刘春华、田青、李煜、范莎莎
办公室职责:
1. 执行领导小组决议,统筹协调部门工作;
2. 制定工作计划,分解工作任务;
3. 核实相关材料,及时查缺补漏;
4. 起草汇报材料,筹备现场检查工作;
5. 起草工作总结,督促落实后续工作。
三、重点任务
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专项整治。一是重点整治行业协会利用行政委托事项及其他行政影响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以及强制或诱导企业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等收费活动,强制市场主体为行业协会赞助、捐赠,强制市场主体付费订购有关产品等行为,督促行业协会进一步规范会费、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等。二是严肃查处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行为。
四、组织实施
(一)统一部署,体系推进
各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和总局领导有关批示要求,以党建为引领,将自查自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全面梳理涉企收费依据,做好自查自纠,做到即查即改。
(二)上下联动,以上率下
省税协要做好表率,同时加强与各税务师事务所沟通,落实工作部署要求,确保9月10日上报专项整治情况。
(三)严格自查,即查即改
一方面,要对合规合法收费项目进行细致的梳理,准备好相关政策文件和依据来源;另一方面,对于收费依据不充分或者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整改到位。
(四)完善制度,规范提升
自查自纠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规范各项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高度重视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和收费自查自纠工作,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树立大局意识,加强与省税协的沟通,做好自查自纠和接受专项准备工作。
(二)认真开展自查,及时报送信息
各税务师事务所要结合省税协印发的《关于转发中国税务师协会<关于在税务师行业开展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的通知》(晋税协发[2022] 12 号),重点围绕借疫情防控名义违规收费、社会中介机构不合理收费等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并于8月31日前形成自查自纠报告,报送省注册税务师协会邮箱:sxszcswsxh@163.com。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