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晋税协发[2011]24号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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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晋税协发[2011]24号

关于转发《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签证业务 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遵照执行。

鉴于“指导意见(试行)及工作底稿”文件篇幅过大不便印发邮寄,请各单位及时登录中税协网站下载电子版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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