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监管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联合工作机制”),是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指导我省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构建涉税服务领域共治共建格局的重要指引文件。
通过把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纳入到这一机制中,一有利于跨行业合作,实现管理协同、服务协作、信息共享,提升工作合力。二有助于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的执业行为,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良性竞争环境,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三可满足新形势下税务机关依法支持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展,加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监管,促进依法治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保障纳税人权益的内在需要。
下一步我省税协将加强组织引导,特别是等级认定及年度工作检查将与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相呼应,并且定期参加税务机关每季度召开一次的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工作交流会,更好推进联合工作机制的落实。请各税务师事务所认真阅读文件,并遵照执行。
如有相关建议请联系:0351-2553332、2553339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建立涉税专业服务监管联合工作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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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