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晋税协发[2023] 10号
关于转发《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等六项指引 (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规范税务师行业执业行为,提升执业质量,防范执业风险,依据国家税务总局《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中税协研究制定了《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指引(试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业务指引(试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指引(试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指引(试行)》《税务司法鉴定业务操作指南(试行)》,经中税协六届十一次理事会通讯审议通过,自2023年7月1日起试行。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及从业人员积极贯彻落实各项指引(指南),试行阶段如遇问题,请及时向省税协反馈。
附件:1.《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税收策划业务引(试行)》
2-1附件1:资产管理税收策划业务报告(参考示例).docx
3-1附件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业务管理层声明书.docx
3-2附件2.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鉴证报告(参考文本).docx
4-1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专项认定鉴证客户管理层声明书.docx
4-2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报告(研究开发费用专项鉴证报告).docx
4-3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鉴证业务报告(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鉴证报告).docx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