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

06-20

晋税协发[2024] 9号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的通知

晋税协发[2024] 9号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的通知 来源: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晋税协发[2024] 9号 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关于2023年度会员会费收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交纳2023年会员会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纳会费标准 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别确定。单位会员会费按年交纳,以会员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基数进行交纳: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万元;业务收入1000-3000万元(含),定额单位会员会费18万元;业务收入3000万元以上,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0万元, 对单位会员应交纳的定额会费超过年度业务收入总额0.5%的部分予以减免;个人执业会员会费按每人每年700元交纳。 二、会费交纳时间 从即日起,至7月15日止。 三、会费交纳方法 请各税务师事务所将2023年团体会员会费、执业会员会费通过事务所账户转账至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账户。 单位名称: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太原水西支行 账号:14050181560800000396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15834054917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6月20日


< 1...141516...72 > 前往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