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

03-14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22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的公示

按照中税协《关于做好2023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38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税协发〔2023〕16号)相关文件精神,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了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对全省2022年度自愿申报等级认定和2021年度已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和复核。经审议,现将拟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不包含由中税协认定的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授牌分支机构): 一、AAA级事务所:(7家) 1、山西天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山西中邦睿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山西中正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山西中税网天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山西九庆友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山西中翰明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山西兆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AA级事务所:(18个) 1、京洲联信(山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山西天建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山西信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山西同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山西国融兴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山西博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山西金税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山西信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山西和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山西税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山西晋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山西金税一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山西宝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山西瑞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山西益平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山西德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山西中信天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鸿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A级事务所:(29个) 1、山西正浩金太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山西逸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长治市德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笃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运城条山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山西和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晋城安利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山西恒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山西宇航同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山西中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山西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山西中金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山西智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 15、中联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 16、运城市广一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山西中税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大同市华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山西国融兴华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山西兴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山西德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2、山西优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山西平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山西德润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山西威尔思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山西中信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山西陈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8、山西敬精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9、山西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4年3月14日至3月20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省税协会员部联系。 联系电话: 0351-7070721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4年3月14日


2024

02-22

转发中税协《关于参加全国税务系统首次税收文物普查的通知》

转发中税协《关于参加全国税务系统首次税收文物普查的通知》 来源: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文件 中税协秘发〔2024〕13号 关于参加全国税务系统首次税收文物普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好税收文物普查工作的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税务师行业涉税专业服务主力军作用,进一步收集好、管理好、利用好税收文物史料,推进税务师行业文化建设,中税协决定组织税务师行业参加全国税务系统首次税收文物普查工作,同时对税务师行业文物进行普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文物工作,从传承文化根脉、弘扬民族之魂的高度出发,强调要“让更多文物和文化遗产活起来”。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加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力度”。 税收文物是记录中华文明发展的重要载体,具有较高的历史、科研和艺术价值。在全系统开展税收文物普查,有利于对税收文物资源进行系统化管理、规范化保护、整合性利用,充分发挥其传播税收文化、加强税收普法、深化税史研究等重要作用;有利于深化税收文化建设,提升税收文化软实力,为高质量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税务实践提供文化阵地;有利于从税收的独特角度,更好地记录考察中国璀璨历史、传承弘扬中国优秀文化,为推动新时代文化繁荣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普查内容 (一)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收藏保管的税收文物史料的基本情况。包括文物名称、年代、质地、保存状况、实际数量、文物来源、收藏人姓名、现(曾)属单位等(详见附件1、附件2)。 如已纳入税务系统内税收博物馆、展馆、陈列馆以及各级税务机关收藏保管的文物史料的,不再重复统计和报送。 (二)税务师行业从业人员、离退休职工和行业外收藏爱好者收藏保管的税务师行业文物史料的基本情况。包括文物名称、年代、质地、保存状况、实际数量、文物来源、收藏人姓名、现(曾)属单位等(详见附件3、附件4)。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各地税协要全面提升对税务师行业文化建设的重视程度,加大宣传发动力度,积极运用网站、新媒体等渠道,宣传文物保护理念,引导各方积极履行文物保护责任,充分动员各税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积极参与普查,共同营造敬畏历史、敬畏文化、珍爱文物、传承文明的浓厚氛围,确保普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建立联络机制,报送普查成果。各地税协要确定普查工作具体负责人,按照普查内容组织数据采集和普查登记,税收文物和税务师行业文物要分别统计,以省为单位汇总编号并报送统计表,筛选排序前5%的重点文物清单,对普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所收集的普查数据汇总分析,形成普查工作报告,于2024年3月15日前发至中税协宣传编辑部邮箱。 联系人:崔远 联系电话:010-83755871 电子邮箱:xbb@cctaa.cn 附件:1.税收文物史料普查登记表 2.可移动税收文物说明 3.税务师行业文物史料普查登记表 4.可移动税务师行业文物说明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秘书处 2024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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