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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12-15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2021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的公示
按照中税协《关于2022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2〕47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晋税协发[2022]15号)相关文件精神,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开展了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对全省2021年度自愿申报等级认定和2020年度已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审核和复核。经审议,现将拟认定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予以公示,具体名单如下(不包含由中税协认定的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 一、AAA级事务所:(6家) 1、山西天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山西中邦睿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山西中正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山西益平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山西中税网天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山西九庆友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AA级事务所:(14家) 1、京洲联信(山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山西中信天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山西信益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山西同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山西国融兴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山西兆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山西金税桥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山西中翰明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山西和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0、山西优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山西博誉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山西信德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山西德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山西天建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A级事务所:(27家) 1、山西正浩金太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山西宝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长治市德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4、山西笃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运城条山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山西和慧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晋城安利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8、山西恒盛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9、山西宇航同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山西中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山西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山西中金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山西晋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山西逸宏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山西金税一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运城市广一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山西瑞鑫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8、山西智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9、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 20、山西税源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1、中联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 22、山西中税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3、大同市华睿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4、山西国融兴华方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5、山西信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6、山西德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7、山西兴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至12月21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与省税协会员部联系。 联系电话: 0351-7074300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2022年12月15日
12-04
省税协发[2021]8号关于印发《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的通知
根据山西省民政厅、中国注册税务师行业党委的文件精神,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积极落实“党建入章”工作,于11月15日至1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议,表决通过了新的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点击下载浏览该文件Upfiles/202112414182919704.doc
省税协发[2021]7号关于通讯审议党建入章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特色思想,带领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响应党的号召,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把党建工作融入到税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中。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现以通讯形式召开理事会议,拟在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中增加“本团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的条款。
12-02
关于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关于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来源: 我中心受理了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行政登记的资料,现将该所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名称:盈科瑞诚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李彦宏 税务师 0058851(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张爱红 税务师 31120191114000330400(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以上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上述公示存在不实情况,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反馈。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351-2553127。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30日
11-24
关于山西智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关于山西智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来源: 我中心受理了山西智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行政登记的资料,现将该所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山西智东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张春叶 税务师 0101176(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以上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上述公示存在不实情况,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反馈。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351-2553127。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11月23日
11-21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为受疫情影响的应试人员办理退费或延考有关问题的公告》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为受疫情影响的应试人员办理退费或延考有关问题的公告》 来源: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 〔2022〕第24号 关于为受疫情影响的应试人员办理退费或延考有关问题的公告 受疫情影响,部分地区计划于11月19日至20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举行,另有部分应试人员根据防疫政策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经研究决定,本着自行申请、慎重选择、诚实守信、应退尽退的原则,中税协为相关人员办理退费或延期考试,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对象 (一)已确定延期考试地区的应试人员,如选择不再参加延期举行的考试,可申请退费。不申请退费则视为参加原报名地区延期举行的考试。 (二)11月19日至20日举行考试的地区的应试人员,如因防疫政策不能参加考试,或因防疫政策要求无法按时抵达考点城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可申请退费或参加后续延期考试。 除上述情况外,未在考试规定入场时间范围内抵达考场;无法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未按规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核酸检测证明以及拒绝接受当地防疫资料核验等个人原因被拒绝入场的应试人员不在受理范围内。 二、申请方法和时间 申请退费和延期考试均通过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系统相关链接办理。中税协将在发布2022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延期地区组织考试的公告中发布申请渠道链接,请相关人员密切关注后续公告。 三、注意事项 (一)符合上述“受理对象”第(二)项的人员,在退费或参加后续延期考试两项中只能选择其中一项。选择后本年报名的全部科目作同一处理,即不可部分科目申请退费、部分科目申请延考。 受理对象申请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经审核通过方可退费或参加延考。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考试当日(11月19日至20日)不满足报名地区疫情防控要求的健康码或大数据行程卡截图,或被隔离医院、隔离地点所属辖区居(村)委会开具的隔离证明、封控证明等。审核结果将在申请系统内告知。 (二)申请参加延期考试的受理对象,需在系统内后续举办延期考试的考点城市中重新进行选择,只能选择一个城市且选定后不能调整。请应试人员务必谨慎选择,尽量根据当前所在的居住地或工作地就地或就近选择,并尽可能在省内进行选择,在选择前需了解并遵守新选定考点城市的防疫规定和要求。 (三)所有符合申请退费的受理对象申请退费后不可参加延期举行的考试。 申请退费均须申请退回本年报名的全部科目,不可申请部分科目退费,且不可变更或增减考试科目。 退费款项将按交费渠道原渠道返回。 (四)由于疫情的不确定性,后续延期举行的考试如遇相同情况,同此公告办理。 感谢各位应试人员的报考和对税务师考试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选择参加延期考试,请安心备考;如选择退费,欢迎您在以后年度继续报考,祝学习和工作顺利。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11月16日 考试工作部承办 办公室2022年11月16日印发
11-14
关于转发中税协《关于黑龙江省等地区延期举行2022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的公告》
因疫情影响,黑龙江省、山西省、湖南省、广东省(不含深圳市)、河北省、河南省、青岛市、重庆市、宁夏回族自治区,以及辽宁省鞍山市、锦州市,福建省福州市,四川省南充市,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黄冈市,山东省济南市、淄博市、东营市、济宁市、泰安市、临沂市、德州市,原定于2022年11月19日-20日举行的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延后。具体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11-07
晋税协发[2022] 19号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税协统一安排部署,在全行业开展涉税鉴证报告的摸排检查工作,现将《关于开展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专项自律检查的补充通知》(中税协发[2022]11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本所出具的涉税鉴证报告情况,于2022年11月14日至11月底前登录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进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模块,在线填报《涉税鉴证报告摸排检查情况统计表》。
10-26
关于逾期未报送税务师行业自律检查资料的税务师事务所和税务师未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公告
一、截止2022年10月25日,以下税务师事务所未按时报送年检资料,请于2022年11月15日前按要求登录中税协信息平台报送年检资料,过期不予年检通过。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