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9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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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晋税协发[2007]9号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转发<关于报送注册 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全面掌握山西省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做好行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并根据我省实际情况作以下补充。
一、各注册税务师事务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报送山西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时,同时报送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为便于汇总数据,报送纸质报表时,请将格式、内容相同的电子报表一并发送至会员部邮箱(358963469@qq.com)。
二、根据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的具体情况,要求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报送分半年报、全年报两次。上报时间分别为:
半年报:各表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统计年度的6月30日,上报截止日期为本年的7月20日(本次半年报上报截至时间推迟至10月31日)
全年报:各表数据统计截止日期为统计年度的12月31日,上报截止日期为次年的2月20日
附:中税协发[2007018号]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表1-表6)
主题词:转发 通知
抄 报: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
抄 送:省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
二00七年十月二十五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701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武汉、西安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为了全面掌握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基本情况,做好行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统计分析工作,进一步提高行业自律管理水平,经商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同意,现将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填报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地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75号)的要求报送注册税务师行业年度报表给总局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的同时,将报表抄报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为便于汇总数据,报送纸质报表时,请将格式、内容相同的电子报表一并发送至会员管理部邮箱(hybpost@tom.com)。
二、凡已与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分署办公的地方税协,应主动和管理中心协商,共同做好报表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三、各地协会要有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要指定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报表的填报工作。各地在报送行业报表时,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工作,对行业报表中的各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促进行业发展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
四、行业报表的统计分析工作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行业基本情况的主要途径,是加强行业监管,提高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前提,做好这项工作,对制订行业政策,指导行业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各地协会的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认真地把这项工作抓好。在具体工作中有什么困难与问题,望及时告知我们。
二〇〇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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