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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瑞税务师事务所(山西)有限公司案例集

来源: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案例一: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一、企业基本情况介绍

山西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注册资本:**万元;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登记机关:太原市晋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经营范围:通讯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教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安全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销售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整体资产总额370万元,收入一年3000万左右。应纳税所得额200多万元。从业人员100多人。

二、适用税费支持政策分析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规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该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第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公司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该企业2021年全年应纳税所得额271.3万元。

3.根据上述税费优惠政策,该企业2021年应交所得税=100*12.5%*20%+(271.3-100)*50%*20%=19.63万元。按正常应交税金=67.83万元(271.3*25%)。该企业享受政策优惠减少了48.20万元。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 

 

案例二: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房产税减免政策

一、企业基本情况

太原***成立于19**年,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太原市***号。属于集体所有制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年*月**至无固定期限,纳税人资质:小规模纳税人。

经营范围:金属、木、塑门窗类产品、型材、配件加工及装修装潢;金属焊接、建筑金属构件制作、安装;自有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为房屋租赁。

二、适用税费支持政策分析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2〕6号)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该企业2022年上半年房租收入2,385,487.64元。

3.根据上述税费优惠政策,该企业2022年上半年应缴纳房产税=(2,385,487.64×12%)*50%=143,129.26元。该企业享受房产税减免(减半)优惠143,129.26元。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2〕6号)

 

案例三:小型微利企业如何享受“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一、企业基本情况

山西****有限公司成立于20**年,注册资本***万元,注册地址:太原市***号。属于私营企业,公司法定代表人:***。经营期限:****年*月**至无固定期限,纳税人资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经营范围:机床设备及附件、电线电缆、照明器材、矿用设备、普通机械零部件、焊接设备及配件的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特种设备(起重设备)的销售、安装、维修;钢材、建筑机械设备、电气设备、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焊接材料、铝材、煤炭、磨具磨料、塑料制品、服装鞋帽、普通机械设备、办公用品、计算机软件及耗材、劳动防护用品、化学试剂(不含危险品)的销售;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目前公司主要业务为普通机械零部件、焊接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2021年资产总额24.60万元,从业人数2人,应纳税所得额0.26万元,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符合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判定标准。

二、适用税费支持政策分析

1.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的规定:“一、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2〕6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我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按50%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2.该企业2022年上半年销售收入2,136,962.75元,缴纳增值税99,076.55元;上半年购销合同金额合计1,877,874.96元,股东出资1,500,000.00元。

3.根据上述税费优惠政策,该企业2022年上半年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99,076.55×7%)*50%=3,467.68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99,076.55×3%)*50%=1,486.15元;应缴纳地方教育附加=(99,076.55×2%)*50%=990.77元;应缴纳购销合同印花税=(1,877,874.96*0.03%)*50%=281.68元;应缴纳资金账簿印花税=(1,500,000.00*0.05%*50%)*50%=187.50元。该企业享受税费减免6,413.81元(其中:增值税附加税减免(减半)优惠5944.60元;购销合同印花税减免(减半)优惠281.68元;资金账簿印花税减免(减半)优惠187.50元)。

三、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

2.《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明确我省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通知》(晋财税〔2022〕6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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