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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信箱
2023
08-07
晋税协发[2023]16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做好2023年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38号)、《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8年修订)》(中税协发〔2018〕20号)及《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认定办法(2019年试行)》(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行业自律管理相关要求,现将我省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7-31
关于山西开丰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关于山西开丰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来源: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我中心受理了山西开丰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行政登记的资料,现将该所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山西开丰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王志英 税务师 31120221114002309900(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以上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上述公示存在不实情况,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反馈。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351-2553127。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7日
07-20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公约
一、严守法律法规底线。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项行业规范性文件,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
一、严守法律法规底线。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各项行业规范性文件,执业准则和执业规范。积极宣传普及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客观解读税法,自觉抵制曲解税费政策的行为,不在网络等自媒体平台撰写或者转载歪曲解读税费政策的文章和言论。坚守法治底线,强化法治思维,自觉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晋税协发[2023]14号关于转发《税务师行业业务报告报备系统上线运行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税务师行业诚信建设和执业质量管理,强化行业自律管理,提升税务师行业社会公信力。经报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同意,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于2023年5月8日印发了《税务师行业涉税业务报告报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根据工作安排
关于山西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关于山西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理行政登记基本情况的公示 来源: 我中心受理了山西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行政登记的资料,现将该所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税务师事务所名称:山西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法定代表人:李 艳 税务师 31120221114002265700(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王晋武 税务师 0080024(职业资格证书编号) 以上情况,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上述公示存在不实情况,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反馈。联系人:李勇 联系电话:0351-2553127。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0日
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诚信承诺书
一、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07-13
晋税协发[2023]13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更好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涉税专业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税总纳服函[2023]9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税务师事务所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07-11
晋税协发[2023]12号关于交纳2022年度会费的通知
(一)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管理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6号)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会费临时减免办法(试行)》(中税协发﹝2019﹞057号)等规定,会费交纳标准,按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分别确定。 单位会员会费按年交纳,以会员单位上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为基数进行交纳: 业务收入在1000万元(含)以下,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万元; 业务收入在1000-3000万元(含),定额单位会员会费18万元; 业务收入在3000万元以上,定额单位会员会费60万元; 个人会员按每年700元/人交纳。
07-10
晋税协发[2023]11号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根据中税协《关于开展2023年税务师行业年度自律检查暨“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中税协发〔2023〕23号),结合我省税务师行业实际,现就我省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