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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长信箱
2012
02-08
晋税协发[2011]25号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遵照执行。 于“指导意见(试行)及工作底稿”文件篇幅过大不便印发邮寄,请各单位及时登录中税协网站下载电子版文件。
晋税协发[2011]24号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0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遵照执行。 鉴于“指导意见(试行)及工作底稿”文件篇幅过大不便印发邮寄,请各单位及时登录中税协网站下载电子版文件。
晋税协发[2011]23号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签证业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税协发[2011]10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其精神,遵照执行。 鉴于“指导意见(试行)及工作底稿”文件篇幅过大不便印发邮寄,请各单位及时登录中税协网站下载电子版文件。
01-10
省税协[2012]1号文转发中税协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省税协于十二月二十八日以晋税协发[2011]21号文件转发了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6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日前,中税协也已转发。现将中税协发[2011]113号《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单位深刻领会中税协精神,并认真贯彻执行。
省税协[2012]2号文转发许善达会长在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发展战略座谈会上的讲话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发[2011]114号《关于印发〈许善达会长在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发展战略座谈会上的讲话〉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税务师事务所认真学习讲话精神,正确贯彻执行。更好地推动注税行业发展。
01-08
省税协[2012]21号关于举办山西省注册税务师2012年度继续教育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按照中税协《注册税务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根据山西省注册税务师2012年度培训计划安排,定于2012年10月至11月对全省执业注册税务师进行培训,现将三期培训班分配名额及第一期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晋税协发[2012]22号关于转发《做好<注册税务师>杂志2013年度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做好<注册税务师>杂志2013年度征订发行工作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48号文件转发予你处。 根据文件精神现对我省税务师事务所的征订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2013年的征订工作从发文之日开始,到12月10日截止。《注册税务师》杂志全年12期,共144元。 二、征订量原则上仍按晋税协发【2010】18号通知: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征订《注册税务师》杂志150份、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征订30份、AA 级税务师事务所征订20份、A级税务师事务所征订10 份、其余事务所征订3份。 三、《注册税务师》杂志订购款送达省协会秘书处办公室或通过邮局汇到省税协秘书处款项汇出后,请在“邮政储蓄银行汇款收据”旁注明订阅人、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邮编、及征订份数并传真至省税协办公室,以便核实后上报邮寄。
晋税协发[2012]23号关于转发利用《注册税务师》杂志宣传优势做好注税行业宣传的通知
关于转发利用《注册税务师》杂志宣传优势 做好注税行业宣传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中税协《关于利用<注册税务师>杂志宣传优势做好注税行业宣传的通知》中税协发【2012】028号文件转发予你处。望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2011
12-28
晋税协发[2011]22号关于2011年度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检工作及等级税务师事务所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和《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现将山西省注册税务师协会2011年会员年度检查及事务所等级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时间 年检时间为2012年2月1日至5月31日;年检年度为201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年检对象
晋税协发[2011]21号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师事务所公告栏有关问题的公告》的通知